首 页
新闻中心
校务信息
教学资源
教育技术
课件中心
体育保健
档案管理
安全教育
绿色行动
视频点播
博客空间
交流论坛
您当前位置:首页>安全教育>安全常识>正文 滚动信息: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教师指导  4-17   教体系统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和业  1-29   浙江省科学教研员前来我校听课指  10-16   关于本次E环境考试说明(必看)  10-16   E环境理论与操作及小学各学科练习  10-13   [新增资源]2006希望英语风采大赛  9-25   始业教育资料(张杰)  8-21   关于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在业余时  6-19   值周中发现的几个不良现象。  6-8   关于FTP及校园网地址的说明。  4-12   
对不起,图片浏览功能需脚本支持,但您的浏览器已经设置了禁止脚本运行。请您在浏览器设置中调整有关安全选项。
最新新闻

·小学生安全常识歌 ·小学生安全常识歌(二)
·夏季旅游保健 ·正当防卫
·小学生安全常识歌 ·怎样打火警电话
·安全相关网站推荐 ·气体常识

    

正当防卫

来源: 作者:章兰君 日期:2005-12-21 9:33:58 阅读: 阅读


[ 作者:佚名    转贴自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50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9-23    文章录入:djy

一、 什麽是正当防卫
    我国《刑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    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     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
    二、 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
    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:
    第一、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、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;
    第二、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;
    第三、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,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;
    第四、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(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)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。
    三、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
    1、 防卫过当。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,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,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。
    2、 防卫挑拨。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,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,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。
    3、 防卫侵害了第三人,也叫局外防卫。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。
    4、 假想防卫。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,由于行为人猜想、估计、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,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。
    5、 事前防卫,也叫提前防卫。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,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。
    6、 事后防卫。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,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。 
    
·上一篇:小学生安全常识歌
·下一篇:夏季旅游保健
相关文章:
热点新闻
·实验小学举行2006 “红红火
·喜讯:实验小学学生徐致知
·三~一年硬笔字比赛特等奖名
·校园VOD视频点播系统开放!
·六~四年级硬笔字比赛特等奖
·上虞实验小学第三十七届运
·实验小学红红火火中国年之
·[新增资源]2006希望英语风
·实验小学组织学生积极开展
·实验小学对本校语文教师进
教工运动会经典回放
第三十八届田径运动会精彩瞬
我市名师王华祥在中国杭州西
 
 
Copyright ©2002 - 2005 SYSY2000.COM,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0316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