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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关于在女教职工中开展“争创建功立业标兵岗(星级女教职工工作区)争做岗位标兵(星级女教职工)活动”的实施意见
各基层教育工会、女教职委: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提高女教职工整体素质和教育、教学水平,促进加快教育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系统实际,决定在全市各基层学校工会女教职工中继续开展“争创建功立业标兵岗(星级女教职工工作区)和争做岗位标兵(星级女教职工)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双争”活动)。 一、开展“双争”活动的目的、意义 为深化基层工会女教职工建功立业竞赛活动,规范我市基层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和工作内容与形式,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,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和潜能,激励、引导女教职工立足岗位、奋发进取,展现广大女教职工的精神风貌,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、教育快速发展作出贡献。 二、开展“双争“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、 开展争创建功立业标兵岗(星级女教职工工作区)和争做岗位标兵(星级女教职工)活动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“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,坚持工会女职工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,坚持以女教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,以活动凝聚女教职工为抓手,以规范基层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和女教职工工作活动,增强女教职工学习能力、工作能力、和社会竞争能力为目标,切实提高女教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会女教职工工作效能,为我市提前实现 “两个率先”目标贡献女教职工应有的力量。 2、开展“双争“活动的总体目标是:倡导科学、规范、服务的工作理念,提高工会女教职工组织的工作能力与水平;营造文明健康、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,提高女教职工工作、生活质量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女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。 三、建功立业标兵岗(星级女教职工工作区)的基本条件: 1、创建建功立业标兵岗(星级女教职工工作区)以教研组、年级组、办公室、女工小组为创建对象,在岗女教职工占该岗位总人数的60%以上。 2、该岗位(工作区)的成员整体素质较高,具体表现为:职业道德、集体意识好;业务能力强,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业绩突出;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社会公德;团结奋进。乐于奉献,热爱社会公益活动,群众认可度高。 3、该岗位(工作区)管理规范,工作环境整洁有序,安全卫生无事故,形式多特色明。 4、学校领导重视,把“双争“活动纳入本单位管理活动之中,有布置、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实效、有档案。 四、建功立业岗标兵(星级女教职工)基本条件: 1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事业、热爱学校,有科学的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乐于奉献,拼搏进取。 2、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目标,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;热爱生活,热爱学习,注重个人思想修养和素质提高,立足岗位自学成才。 3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有较高的教育、教学水平,教育效果好,成绩显著,对学校有较大的贡献。 4、有较强的创新能力,能充分发挥自身潜能,勇于创造,不断创新,在本职岗位上或在本单位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,处于领先地位。 5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富有爱心,乐于助人。 五、开展“双争“活动的主要方法和考核认定 1、各基层学校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必须认真结合本单位学校的实际,积极发动、推荐有条件的组、室和女教职工参加,并制定出本单位创建活动规划和细则,建立创建活动记录和工作资料档案,确立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和本单位的考核评审要求,切实开展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