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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主要职责
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的下属结构,其性质决定着其职能。由于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设置分中央、地方、基层三个层面,其具体职责也存在着差异,但总体上讲,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 第一,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;研究确定本级委员会的工作目标、任务和规划;指导和协调所属工会女职工工作,总结推广女职工工作经验。 第二,团结、动员广大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。 第三,维护女职工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医疗、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,向歧视、虐待、侮辱、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。 第四,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制订,并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贯彻实施;协助并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和法规;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女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,为女职工办实事、好事,帮助女职工解除后顾之忧。 第五,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、自信自立、自强精神,帮助女职工提高政治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。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。 第六,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研究。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竞争机制的引进,给各行各业女职工展示聪明才智创造了良机,也给女职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。女职工委员会要经常调查研究并及时反映带有普遍性、倾向性或代表性的女职工问题。要通过理论研究,积极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女职工的新课题,指导新时期女职工工作,推进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。 第七,提供女职工工作资料,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和培训女职工干部。 新时期工会女职工的职责,应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,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的基本原则。着重于表达维护、吸引动员和宣传教育三项职能中。 |